发布时间 : 2025-02-17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后还不给怎么办
倘若在离婚之后,其中一位当事人仍旧未能按照法院规定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那么法院有可能启动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例如说,法院可能会采取财产保全的手段,对违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冻结;或者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实施诸如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的惩戒措施,以期对其日常生活及职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进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的另一方,您也有权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协助法院更好地执行判决。
二、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弄
离婚判决后抚养费支付问题的强制执行操作 在未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形下,抚养费用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查阅并冻结被请求执行人拥有的银行账户,以便将其资金进行划拨。
其次,扣留并提取被请求执行人的月度及年度收入。
再次,对被请求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拍卖和变卖等处理。
此外,还可以对被请求执行人隐藏的财产进行搜查。
最后,强制要求被请求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交付相关的财物或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是侵犯什么权利
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侵犯了哪些法定权益 夫妻离异之时,受抚养权所限,不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享有探查子女情况的法定权益。
然而,若探访子女对于其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则法庭有权暂停该权益。
待改善导致子女身心受损之行为后,重新赋予探望亲权。
倘若任何一方未经许可擅自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己依法获得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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